
2014年4月28—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工委主任、法律委副主任委員李適時一行來湘調研。28日下午,在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會議中心召開了座談會。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工委主任、法律委副主任委員李適時出席座談會。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勇同志主持會議。


2014年4月28—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工委主任、法律委副主任委員李適時同志率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等同志一行四人來湘調研。這次調研的主要內容是司法審判實踐中公民姓名權爭議糾紛的相關問題,即公民在父母之外可否選擇第三姓的問題。
4月28日下午,在省人大常委會機關會議中心召開了座談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謝勇同志主持會議,參加座談的有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政府法制辦、省公安廳、省計生委、省衛(wèi)生廳等單位及其相關處室的負責同志,還有省社科院、湖南大學法學院等單位的專家學者,以及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律師等。大家圍繞調研主題,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大部分同志認為,公民享有姓名權,但在選擇父母以外的第三姓時,應當慎重。姓氏凝聚著中華傳統(tǒng)文化,體現(xiàn)了宗族血脈和家族傳承,并且涉及到社會管理,對姓氏的選擇應當進行適當規(guī)范和限制,比如不能違背公序良俗原則,不能損壞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不能惡意更改姓氏等等。
4月29—30日,調研組一行赴株洲市進行調研,實地考察了株洲市及其醴陵市的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情況,并在醴陵市西山街道辦事處召開了座談會,聽取基層干部群眾的意見和建議。(責任編輯:陳柳)
來源:法制委辦公室
作者:陳柳 李慎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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