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31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任命:
唐江河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審判員;
周婷婷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jiān)督第二庭(林業(yè)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
唐艷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蘆曉亮為長沙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李文為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顏葵為懷化鐵路運輸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免去:
劉海容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紀春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鄭建國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甘建國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王卓瓊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郝新民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李文的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高躍萍的長沙鐵路運輸法院審判員職務。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