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秘書長 彭憲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
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委托,現(xiàn)就《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定邵陽、張家界、永州、懷化、婁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草案)》作如下說明。
根據(jù)2014年3月1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修改的立法法,我省新獲地方立法權的市州有13個。2015年12月4日,省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確定衡陽、株洲、湘潭、岳陽、常德、益陽、郴州市等七市人大及其常委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今年1月4日至2月23日,省人大常委會先后收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張家界、懷化、永州、婁底、邵陽等6個市州提交的評估確認申請報告。評估組按照評估方案的規(guī)定對市州申報材料逐項進行了書面審核。在書面審核的基礎上,1月13日至15日、3月2日至4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政府法制辦負責同志率工作人員赴上述六個市州進行了實地評估。
經(jīng)過書面審核和實地評估,邵陽、張家界、永州、懷化、婁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等六市州已符合評估方案所要求的基本條件:市人大已依法成立了法制委;市人大常委會已設立了法工委且行政編制數(shù)在6名以上,法工委主任配備及法工委其他工作人員的到位情況符合評估方案要求;市政府法制辦安排了基本能夠滿足立法工作需要的專職立法工作人員;對市人大及市政府近5年制定的規(guī)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清理,形成了清理工作報告;開展了立法項目征集論證工作,形成了立法項目庫。同時,上述市州基本達到了評估方案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草擬、出臺了立法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立法專家?guī)?,形成了立法計劃草案,提出了擬制定的第一部法規(guī)草案文本。
結合書面審核和實地評估的情況,評估組經(jīng)綜合評議形成評估報告認為:邵陽、張家界、永州、懷化、婁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六個市州人大及其常委會已具備開始行使地方立法權的條件。3月22日,主任會議研究了《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定邵陽、張家界、永州、懷化、婁底、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草案)》及其說明,決定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
以上說明和決定(草案),請予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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