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湘潭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次會議??h人大常委會主任唐劍恒,副主任趙國政、曾耀輝、劉綿暉、李西文、胡自庚及27名人大常委會委員出席會議。縣人民法院院長余清華,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胡湘暉,縣政府辦等單位負責人,石潭鎮(zhèn)、河口鎮(zhèn)人大主席及10名縣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湘潭縣人大常委會2017年工作要點和《湘潭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議事規(guī)則》《湘潭縣人大常委會規(guī)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湘潭縣人大常委會關于湘潭縣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辦法》《湘潭縣人大常委會“三聯(lián)”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會議作出了關于許可對1名縣十六屆人大代表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決定。
當天下午,會議還進行了人事任免。會上依法依程序任命陳鴻藝等4名同志為縣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任命張洪亮等8名同志為縣人民法院部分法庭的有關職務,12名“兩院”擬任職人員分別作任前供職發(fā)言。他們紛紛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會恪盡職守、務實工作,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chuàng)新,把全部的心思、全部的智慧用在干事創(chuàng)業(yè)上,為實現(xiàn)我縣挺進“全國百強縣”、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兩大核心目標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唐劍恒向新任職人員頒發(fā)任命書,并勉勵大家要不斷強化學習意識、大局意識、履職意識,履行諾言,不辱使命,不負重托,切實發(fā)揮職能作用,努力為湘潭縣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來源:湘潭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代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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